• 2008-07-02

    报应

      报应虽然经常和因果连用,称因果报应,但它和逻辑意义上的因果是不同的。所以,报应不是一种逻辑概念,而是一种补偿概念。这和赌徒心理多少有点相似。
      例如一个赌徒玩牌,连赢二十把后输一把就会觉得正常,甚至已然预期到第二十一把牌可能会输。为什么?因为已经赢了这么多次了,输几次是该得的。同样,一个作恶多端或者善行无数的人遭遇恶报或善报,是其该得。
      但是逻辑不是这样的,赢多少次、输多少次在逻辑上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有人可能会拿概率来论证,假设赢的概率是五成,输的概率是五成,那么连赢了一定次数后,总该输了吧?问题恰恰在这里。谁都知道扔硬币正反面概率各为五成,但一个人扔一百次都为正面也是可能的。输牌和反面不是为了补偿赢牌和正面。
      上述分析表明,报应与逻辑无关。因此,恶行和恶报、善行和善报是没有逻辑联系的,我们也就没有理由认定一个人行善就会有善报、行恶就会有恶报。反过来说,我们也就无法由恶果和善果来反推恶行和善行。我们看到恶果和善果,就不能基于逻辑来肯定这是由于对方某一次的恶行和善行。
      既然报应是一种淳朴的补偿心态,那么当今生无法验证这一补偿时,天堂地狱、来生来世也就应运而生。更为重要的是,一种冥冥之中完全异于逻辑的力量或规律得以形成,以支持这种补偿的发生。或者是天意,或者是上帝。但是既然连这些力量或规律在现世都悄然隐退,我们还能指望靠什么来证成报应呢?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无法说这是报应或者终有报应。也许我们能说的只可以是“虽然这是偶然,但我很乐意看到你这样”,或者“虽然只是偶然,但我希望有朝一日你会如何如何,到那时我会非常高兴。”
      需要补充的是,我们能否说“你现在的这一结局是你该得的”?我想恐怕是不能的。因为既然报应与逻辑无关,一切只是偶然。而离开了必然,行为列中的某A与结果列中的某B之间的联系也就失去了确凿性,我们又怎么能够如此确定结果列中的某B就是行为主体的某A行为的应得,而不是结果列中的某C呢?
      综上所述,没有什么报应不爽,只有活着的无奈和痛苦。
      
      另:报应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在一起恶性刑事案件中,杀人犯最后被判死刑,我们说这是他的报应。可是我们同样可以说被害人之所以惨死,也是她的报应。一切皆为报应。那么正义何在?或者说,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即得其应得?
    Tag:报应
  • 2008-06-27

    硕士生生涯小结

      2005年9月,在经历了考研失败和调剂后,我成为了一名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则是一所连垃圾学校都算不上的学校。明天,我就要参加毕业典礼了。想来今晚,在略微有点醉酒的情况下,小结一下这三年的学生生涯是很有意义的。
      首先我必须承认,我现在很后悔当初没有选择再复习一年,而是选择了调剂。
      总的来说,三年时间我染上了两个很不好的习惯,一是读书,二是买书。我承认自己在2005年9月以前是很少看书的(至于为何别人都以为我很爱看书则一直是一个谜团),所以我真正喜欢上读书是在读硕士的时候。至今我都很后悔,为什么就那么白白浪费了四年大学时光。前不久,我的一个在复旦读历史硕士的同学说很后悔大学就这么混过去了,现在如饥似渴却发现时间太短。我只能说同悔同悔。
      其实现在冷静下来,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读书。如果说可以把这个当作一个吃饭的工具,那么随着我考博失败,暂时也就失去了意义。如果说是认识世界的工具,那么很不幸我越看越想自杀,还不如不知道那些事情。如果说书中自有颜如玉,那么我必须承认我的女友并不漂亮(但是我必须申明我是喜欢她的)。所以我只能说现在很纳闷,为什么要读书,而且是那些除了学者外没什么人看的学术书。
      喜欢上看书,自然也就喜欢上了买书。可以说我现在所有的书都是在读硕士时买的。现在我既后悔又惶恐。后悔是因为家里房子太小,真的没地方塞那些书,惶恐是因为这种买书的欲望实在很难控制,今天下午我就又买了两本书,尽管我已经发誓不再买书了,而不买书也成了我的口头禅。
      所以简单地来说,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我已经深深喜欢上看书了,可是工作后就不可能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来读书,尤其是像纯粹理性批判这样疯狂的书。可是不读书,我真的会很痛苦。那天在我看书时,女友问我不读书会不会死,我说不会,然后接着闷头读书。我想我很难调整心态,来适应与读书日渐远离的生活。
      买书也是。今天,我是强忍着买书的欲望,这才只买了两本书,而不是更多的。这就意味着我必须去除每月买几百元书的习惯。据说养成一个习惯只需要几天,可去掉一个习惯却可能一生都不可能。怎么办?
      抛开读书,谈谈学习吧。我必须自夸我这几年是很认真的。至于为何两次考博都不上,我把原因归结为一是时间太短,二是资质有限,三是时运不济。时间有限,让我可以考西哲史考到90分,可是考现代西哲却只有70分。资质有限,让我真的不太明白胡塞尔究竟在说什么,后现代到底是什么东西。时运不济,让我什么不懂却考到什么,好不容易换了个专业且进了复试,却碰到一个团中央推荐生。
      也许是自我安慰,可是我真的想说,和23岁以前的我相比,我真的很努力了。可是,无论再怎么努力,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拿工作来说,有关系的靠关系找到了好工作,有实力的靠实力考上了好单位,而只有我这个既没有实力也没有关系的,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也许有人会说只要努力,总会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可是谁都知道这是屁话,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不是抱怨自己什么命不好之类的,虽然我一次又一次经历了早已注定了结局的陪考,有的是因为自己的实力,有的则是因为自己只是个nobody。
      我只是很迷茫。不仅仅是对未来,更是对过去。因为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努力究竟换来了什么。当别人在玩游戏、打篮球或干别的什么,而我却在图书馆里啃《小逻辑》这样的变态书籍时,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可是现在,即便我不想,它也迎面而来。
      小时候,或者说初中毕业时,我的理想仅仅只是做一个厨师或西点师,如果那时,不是我妈跑到学校改了我的志愿,或许现在我已经如愿了。可是,现在有谁来改我的志愿呢?或者,我现在的志愿究竟是什么呢?
      抛开学习,谈谈感情吧。也许,我该庆幸遇到了现在的这个女友。虽然她不漂亮,甚至有点难看(我这么说只是陈述事实,并没有贬低的意思),可是不是说丑妻才可以过日子吗?而且,我不到如果错过了,是否还能遇到如此温柔体贴的女孩子。可是,可是,可是我一再自问,我能够给她想要的吗?既然我自己都无法回答,又有谁能回答呢?算命的瞎子吗?那么谁能帮我介绍 一个比较高明的算命瞎子呢?
      有人说,路是要自己去走的,这谁都知道。我也知道,如果我自己不去回答这些问题,不去面对这样的生活,那么谁都不可能去回答,谁都不可能帮我去面对。我知道的,牢骚是没有意义的。世界就是这样的,这没错。说它荒谬也没有意义,因为它不会理睬你,除非你是somebody。可是,事实是,我真的不知道答案,我真的不知道下一步,我的脚该往哪里放。
      明天,我就要穿上硕士服了,可是我却觉得自己像被扒光了一样,被抛弃在这下着鹅毛大雪的世界中,浑身发抖。不仅是因为寒冷,更是因为恐惧。无数双眼睛盯着我,让我战栗不止。
      穿得人模狗样地拍照,很容易。可是拍完照,在僵硬的笑容背后,又会是什么呢?明天,我很明白自己该做什么,毕业典礼通知上已经把一切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是,明天的明天呢?明天的明天的明天呢?
      小结过去,很容易,也不需要是天才。可是展望未来,却往往连天才也会不知所措。那么我呢?现在我喝醉了,可是不可能醉一辈子。于是,连这喝醉的我,也感到了人生的可怖。
      如果,明天我会有一定的概率被人发现因为酒精中毒就此长眠不醒,那么此时,我真不知道是该仰天长笑,长舒一口气,还是惴惴不安,彻夜难眠!
    Tag:小结
  • 2008-06-26

    以德治国,大学法律课的回忆。

      不知道怎么的,今天洗澡时想起大一法律课上老师的一个提问。问我依法治国和以法治国哪个正确,我说依法治国。又问那么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哪个正确呢?我说都正确。然后老师就把我批了一顿,说德治和法治是相冲突的,既然要依法治国,就不能再提以德治国,否则就搞不清楚了。而且德治违背法治精神。
      今天再来回想自己的回答,我觉得好像并没有什么地方有错。当然,不是因为政治的缘故。尽管当时我完全可以反驳说研究这个问题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如果答案真如那个老师所说,那么为何还有这么多知名学者在放屁。可惜当时我很傻很天真,而今我却决定莫谈国事。不过不谈国事,并不妨碍就学理做一番思考。
      以德治国,针对对象是谁?要么是领导,要么是百姓,我想不会有人对百姓说你要以德治国。毕竟民主民主,百姓是民,领导才是主。领导的德治和法治真的没有一致的地方?我觉得未必。
      要有法治,先要有道德认同,所以其实德是先于法的。如果领导真的做到法治了,其实就已经具备了基本的道德品质,因而基本上就是一种德治了。
      德治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以圣王之德这一春风化雨来教化百姓,让百姓也成为有德之人。这又可以看做是百姓认同法治的道德基础,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先于法治的。
      一个社会只有法律其实是不够的,那就是为什么共和主义者如此强调道德的重要。不仅仅是百姓的道德,更重要的是领导的道德。柏拉图就不说的,哲人王和中国的圣王有的一比,在哲人王这里法律都是桎梏。就说亚里士多德吧,他也说百姓可以不一定要有善人的德性,可领导却一定要有。到后来,说到公民先被统治而后统治时,干脆也说所以全体公民都要有善人的德性了。可见德治其实是有伟大传统的。
      其实,法律和道德相分离未必就一定是好事,并且法律本身就具有道德教化功能。法治本身就是一种德治。法治要求公民教育,可谁能说公民教育不是一种德性教育呢?至少我们都说公民道德吧。
      所以,说法治和德治相冲突,不见的就是正解。至少从上面的分析来看,说德治先于法治,德治与法治同一,或者德治后于法治都是可以的,要用马克思主义的话来说,那就是两者辩证统一。
      所以,我想问题其实不是出在要不要德治,而是究竟如何来实现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如果说提了法治、德治,却只行德治,那当然是必须批判的了。而也许德治遭到批判,正是因为这个缘故。
      其实,德治也就是一口号,所以才喊得这么响亮。真正的德治不是喊出来的,至少不是独立于法治的一个概念。同理,法治其实也只是一个口号,所以才这么响亮。真正的法治不是喊出来的,至少不是独立于德治的一个概念。说法治已经包含了德治,说德治已经包含了法治。如果不包含法治,德治是不可能成功的;如果不包含德治,法治也是不可能成功的。
      可能一来是受实证主义法学影像太深,严守实然、应然相区分,二来惨不忍睹的历史让人一听到德治就不寒而栗,所以德治才会有这么恶劣的名声吧。
      这已经是一个过时了的话题了,我很纳闷为何会在洗澡是想起来。可能是因为那个法律老师总喜欢举强奸的案例,而当我脱光时又超级没有安全感的缘故吧。
      无论如何,当时的我稀里糊涂,现在的我还是稀里糊涂,不知道自己都想到了什么,说了什么。权当是呓语吧。
  • 2008-06-23

    第三夜:仙人之子

      以前,白头山下有个小村子,村子里有个叫石头的男孩。石头是个很乖巧的孩子,可老是被别人欺负,就因为他没娘。等他第一次意识到别人都有娘而自己却没有时,就回家问他爹。也不知道他爹是骗他还是逗他,居然告诉他说他娘是仙女,生了他后就被捉回天庭去了。
      于是从此以后每逢有别的小孩或大人问他怎么没娘,他就很认真地把这个故事告诉他们。可你想,谁会信一个小屁孩的话?再说,说自己的娘是仙女,这也实在是太离谱了。所以渐渐的,不仅是小孩笑话石头,连大人也开始笑话他,时不时拿他娘是仙女的话来激他。可石头偏不买帐,不管别人怎么笑话他、欺负他,他都相信自己娘就是仙女,总有一天会下凡来接他回天庭去。后来石头他爹也死了,于是石头干脆告诉别人自己爹是先回天庭去看娘去了。
      就这样,一晃就是十三年。这十三年里,石头不知道受了多少冷嘲热讽,可他从来不曾改过主意。要是有谁欺负他欺负得紧了,他也只是狠狠地说一句总有一天他们会后悔。村子里的大人小孩听到他这么说,谁也没在意,反而越发拿他当笑话或出气筒,谁都可以打他骂他。现在想来,那时又有谁能想到,后来还真有他们后悔的这么一天呢?
      记得那天正好是大年初一,一大早王头儿家里就炸开了锅,王头儿和他老伴儿全死了,浑身血肉模糊,像是被啥野兽给弄死的。村里人问王头儿邻居老张前一天晚上有没有听见啥动静,老张说只记得前一天王头儿把石头找来狠狠地揍了一顿,就因为石头欠了他点钱,嘴又倔。别的也没啥动静。村长听了就派人去找石头。可奇了怪了,石头连个影子都没有,就这样消失了。
      于是村长一面叫人去报官,一面组织村民在村子附近搜石头。可这边县太爷派了几个差人来看了看,啥也没说就走了,那边村民们把附近都搜遍了却还是没找到石头,看来这事情也就要这样不了了之了。谁想到第二天老张一家也全死了,和王头儿一样惨。这回县太爷是吓着了,亲自来村里查看,可依旧啥线索也没有,石头也同样不知所踪。一伙衙役忙乎了半天,还是无功而返。
      这下子,全村的人都怕了,想到往常自己怎么大骂石头,一个个都念叨着肯定是石头他娘回来给石头报仇来了。有的村民干脆收拾好东西就往外走,打算离开村子避一避风头。可大概就是命吧,村口的路被山上掉下来的石头给堵上了。要知道这可是进村出村的唯一一条路,这一堵,可就是谁都别想出去,谁也别想进来了。现在想来,那都是村里人的报应啊,要不哪有那么巧的事情,那些石头早不掉晚不掉,偏偏在那个时候掉。
      唉,惨哪!这样跟等死有什么区别?从那以后,每一天都会有一家人被杀,可大家什么都做不了。就这样,被困在村里的人眼看着自己的死期一天天临近,没多久就都疯掉了。可那怪物却不管这么多,疯子照样杀。等到雪停的那一天,村里的人就都死光了。那些个村民死时眼睛都睁得比鹅蛋还大,那是死不瞑目啊。谁都想知道那凶手是谁,是人是鬼好歹也打个照面吧?可是不,谁也没见过那个杀光全村人的东西。虽然大家都说是石头,可谁也没亲眼见到。再说,村民们的那种死状,哪里是人办得到的?
      后来,县衙里的人总算弄了条路出来,能够进村了。可他们进来一看到那惨状,三十几个人里面立马就疯掉了二十来个。等到县太爷带着手下的人把全村都搜查了,总算找出了幸存的。那人是个老头儿,除了说是鬼把全村人都杀了外,啥也不知道了。很快,事情就传了出去,而且越传越诡异,最后说啥的都有。总之,这个村子也就成了鬼村,谁也不敢到这里来了。县里立了案,可几年过去了都没有头绪,也就不了了之了,而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谁见到过石头,还有那个幸存的老头儿。
      嘿嘿,你猜得没错。我就是那老头儿。你问我知不知道是谁干的,有没有见过那东西?这个,我还真不好跟你讲。为什么我没有死?我想可能是因为只有我从来没有欺负过石头吧。至于其他村民,大概只是被石头他爸妈请到天上去做客了,谁让他们那么照顾石头呢。总之,以后做人要时时行善就是了,哪怕对方只是个孩子,也要善待他。要知道,老人家的话是不会错的。不然,有你后悔的时候。
    Tag:梦十夜
  • 2008-06-23

    近日二三事

      1
      第一次领了工资,虽然只有半个月的。别人都说第一次领工资会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比如兴奋感什么的,可是我却什么都没有。一开始,我以为是自己出问题了。在犹豫了几天后,我终于下定决心,用生平第一笔工资买了觊觎已久的《摩西五经》。书拿到手上的瞬间我就有了兴奋感,一阵抚摸宠幸后,终于达到了高潮,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看来光有钱不行,只有拿来用才能引起兴奋感。所以,把前用在小姐、二奶身上的贪官才是正常的,而把钱藏在冰箱里的贪官不是变态就是ED。
      
      2
      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开始喜欢摸书闻书,很喜欢书本的手感,还有那种特别的气味。我相信,书是要这样被爱抚被宠幸,才能渐入佳境。否则,前戏不够或者草草了事,她也是会痛、会不满足,从而花容失色的。所以,一定要很温柔,很体贴才是。这才是真正的我好她也好,她好我更好。看来我开始像个男人了。
      
      3
      用了数年的西门子手机终于不能用了。当然,其实还能发短信,只是不能打电话了。当然,虽然能发短信,可是屏幕已经有一半看不清,只有我能用了。很多次都想丢了她了,可是毕竟跟我这么多年了。我再怎么冷血,还是有感情的。尤其是想到每晚是她陪我入睡,清晨又是她唤我起床,一股暖意就从心间涌出,不能自已。
      我知道,其实她也有缺点。声音太轻那是温柔,体积太大那是丰满,日渐发黄那是为我的付出……更重要的是,虽然我也有粗暴的时候,甚至为了满足一时的快感而虐待她,但她总是默默忍受,毫无怨言。
      现在她到底是要离开我了。我会永远记得我们一起度过的日日夜夜,每一次成功和失败。我会永远在心里留下她的位置的。
      
      4
      终于要搬会家住了。这才发现自己的书太多了。对于那个小小的家,她们为数太多。我妈见到她们,很愤怒地质问我有没有想过家里的情况。其实,我知道自己错了。我不该把钱全花在她们身上,我不该要了一个又一个,我不该不顾自己实力有限,让她们中的很多至今仍在后宫苦苦盼着我的宠幸,要知道,她们大多数还是黄花大闺女,还没有经历过第一次。总之,从今以后我不再另觅新欢了。我要把有限的精力都花到她们身上去,让她们获得快乐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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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6-18

    所谓人类导师——《地球文明史》系列讲座笔记之一

     

      时间:阿尔法历3719年的某一天
      地点:阿尔法星第七大学十三号楼9925报告厅
      演讲主题:地球人导师(地球文明史系列讲座第四次讲座)
      演讲人:地球文明砖家——范特西叫兽
      讲稿摘要:
      1、从目前考古发现来看,可以确定在地球人文明史上,存在过可以被称为地球人导师的人物。
      1.1、需要注意的是,用阿尔法语的“导师”一词称呼这些人可能并不恰当。对于阿尔法人来说,导师一词相当于地球人所说的保姆一词。但是由于在阿尔法星球历史上不曾存在过地球人导师那样的角色,所以只能用这个极其缺乏学术严谨性的词来称呼那些地球人。
      
      2、地球文明是由分到合不断向统一状态发展的,因此对于不同地区的地球人来说有着各自不同的导师。此次讲座主要介绍下述几个地球人导师:荷马、摩西、耶稣、孔子、释迦摩尼。
      
      3、荷马是一个盲人,自学成才,创作了被地球人称为《荷马史诗》的几部诗作。
      3.1、从目前所剩残片来看,《荷马史诗》是一部极度诲淫诲盗的作品。作者塑造了一群被称为“神”(地球语言,相当于阿尔法语中的榜样、值得效仿的人等词的意思)的角色,他们荒淫无度,任何为我们阿尔法人所不齿的行为在他们看来反而都是值得享受的乐事。而作为人类代表的英雄更以像神那样而自豪,“神样的……”是对人类最高的赞美之词。
      3.2、当前,学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这是一种讽刺手法,但是更多证据表明这些史诗曾经被一些叫做希腊人的早期原始地球人当作日常教材,并形成了所谓的“荷马诗教”。
      3.3、至今,我们还无法弄清究竟是荷马屈从于邪恶当局的压迫而创作了这些作品,还是荷马本人就是一个心理极度变态的疯子,而被一群更加疯狂的地球人奉为导师。如果是前者,那么也只能说荷马是邪恶势力的帮凶,自己受到迫害后又反过来帮助当局毒害其他人民。可以参考《地球文学史》讲座中提到的“柳妈”这个典型的地球人角色,就会明白荷马在当时城邦(地球语言,相当于阿尔法语中的‘乱七八糟的一伙白痴组成的团体’)政治中所扮演的角色。人类的荒淫无度或许与有这样的导师有着重大关系。
      3.4、必须要注意的是,在荷马等御用文人的迫害下,当时还产生了一种奥尔弗斯诗教。尽管现在已经无法弄清他们的教义是什么,但是据说奥尔弗斯本人就是被暴民所杀害。由此,可以推测奥尔弗斯乃是当时的革命领袖(或者至少是一个同情革命的文艺骨干),而奥尔弗斯诗教可能就是革命转入地下后的秘密组织。据此,有学者认为奥尔弗斯诗教的逐渐消亡是由于无法抵挡组织内部的修正主义腐蚀和外部的糖衣炮弹腐蚀的缘故。
      …………
      
      4、总的来说,摩西是个极权主义神棍。
      4.1、摩西本来是一群由于不可考证的罪行而成为囚徒的亡命之徒中默默无闻的一员。后来,他靠各类装神弄鬼的手法在众囚徒中传播邪教,自命为神的代言人,骗取了其他囚徒的信任,成为老大。此后,他以武力和邪术威胁负责看守他们的埃及人,成功越狱。在渡过大海后,成立了自己的流亡政权,从此逍遥法外。
      4.2、摩西极度憎恨与自己意见相左者,不仅极度反对手下人信奉其他信仰,更专门通过各类引蛇出洞式的阴谋诡计(最近有学者指出这不是阴谋,而是阳谋,导致了激烈的学术争论)搞内部大清洗。据一部被称作《摩西五经》(作者已难考证)的传记记载,摩西谎称和他的神约定了不杀人,甚至伪造了一份被成为十诫的契约。在以此计策引出其他暗地里信奉其他信仰的族人后,便撕毁契约,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大清洗。由此可见,地球人的奸诈狡猾不是没有原因的。
      4.3、摩西仇视同性恋者,试图以酷刑消灭所有同性恋者。或许对于我们阿尔法人这样只有一种性别的种族来说,很难理解为何地球人具有如此发达的文明,却直到灭亡都在整体上敌视同性恋。现在看来,可能和有这样的导师是分不开的。
      4.4、和一切极权主义者一样,摩西也是个好战分子,终其一生都对其他种族虎视眈眈。他暗地里称想要夺取的地方为流淌着奶与蜜的圣地,可见其狼子野心。(最近有心理学家提出这可能和摩西偏爱甜食有关,而医学家则据此认为摩西可能死于因无节制食用高热量甜食而导致的过度肥胖。)
      4.5、摩西可能患有无可救药的恐血症,因为他一再要求族人不能在他的饮食中混入动物血液。
      …………
      
      5、耶稣和释迦摩尼有不少相通之处。
      5.1、两人都十分叛逆,与家人关系不佳。释迦摩尼年纪轻轻就离家出走,而耶稣则赌气不认家人。
      5.2、两人都是理想主义者,都有不切实际的空想主义色彩。耶稣认为要博爱,释迦摩尼认为众生平等。很明显这是不可能的,后世就有一个名叫马克思的地球人指出不存在超越阶级的博爱和平等。而且,史学家、心理学家等对于这两人究竟因何种原因而提出这样的学说至今仍存在争论,但可以肯定的是,酸与甜都不可能是无缘无故的。(一个目前名字已无法考证的地球政治家也曾提出和这一阿尔法星俗语相近的理论——‘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5.3、两人都有严重自虐倾向,这很可能与他们儿时经历所造成的心理阴影和自我憎恨有关。耶稣的出生一直存在问题,因为一直有流言说他不是自己母亲的丈夫的孩子,并且一出生便曾因为无法考证的原因遭到追杀。释迦摩尼曾经被父亲囚禁于自己家中而不得与外人接触,至于是否曾遭受肉体虐待则不可考。长大后,耶稣自愿被钉上十字架,释迦摩尼割自己的肉来喂自己的宠物以取乐。这些毫无疑问都是严重精神疾病的表现。释迦摩尼更认为一切都是不存在的,甚至连“我”都是没有的,不得不说其妄想症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5.3、两人都装神弄鬼招摇撞骗。耶稣自称能够行使奇迹,更自命为救世主;而释迦摩尼称自己与魔王及其女儿大战三百回合。
      5.4、两人都是极端无政府主义者。
      …………
      
      6、孔子是一个不得志又喜欢发牢骚的小官吏,终其一生并没有什么太大作为。
      6.1、从某种角度来说,孔子是个敌视大部分人类的“大男子主义者”(地球词语)。他认为人类中有超过一半都很难养活。这之中包括占据了人类一半的女性,而剩下来男性中的小人也和女人是一样的。因此,只有男子,并且是除小男子以外的大男子才容易养活,值得养活。因此,大男子主义这个词用在他身上是十分合适的。提出这一理论可能是因为当时人类生产力还不发达,各种生活必需品无法满足人类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我们目前还不知道孔子是否曾提出明确的建议,要求政府放弃这部分对这部分人担负责任,但从其逻辑后果来看这无疑是十分危险的理论。
      6.2、孔子是一个言行不一的人,或者至少是对别人的要求和对自己的要求不一。例如他要求别人不谈论鬼神(残片994),自己在遇到危难时却认为是天神放弃了对自己的关照(残片3917)。
      …………
      
      7、结论:从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我们很难明白究竟这些所谓的的导师是如何隐瞒起自己丑陋的一面,从而让自己信徒无数的。因此,我们不得不为地球人感到可惜。因为他们完全没有认识到那些导师的真面目,反而被其表面化的学说所误导,深受其害而不自知。由此,我们也就不难明白,为何地球人有着那么多本性上的缺陷。地球文明由盛而衰,最终走向灭亡,也是预料之中的自作自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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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英)保罗·约翰逊
    译者: 杨正润
    ISBN: 9787214024077
    页数: 470
    出版社: 江苏人民出版社
    定价: 26.0
    装帧: 平装
    出版年: 2003-11

    台版(大陆版删去马克思部分)下载地址:http://www.xadakang.com/zhuanyeziliao/ShowSoft.asp?SoftID=1033

  • 2008-06-12

    认信基督

      一
      有个朋友说自己要认信(皈依)基督了。问他为什么,说是在四川时想到祈求上帝保佑那些灾民。用他的话来说,不能做个超人,就做个善良的人吧。
      罗素有个很有名,且似乎是他颇为自负的说法,大意是信仰基督背后的心理因素是期望有一个大哥能罩着自己。或许这种想法在很多信徒身上都有,就好像作为中国人会在有事时去求菩萨保佑自己一样。可是今天突然发现,很多信徒应该被排除在这类人之外。
      圣人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看到别人有难,一个良知尚存之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去帮助他们。然而人之所以为人,而不在这个字前加上一个超字,是因为人的能力是有限的。
      任何一个常人,能够奉献的都是有限的。用最近很风行的话来说,那是因为本能。可是据说人之为人乃是因为其理性,而理性要求人付出更多,远远多于本能。于是人必须寻找支持自己战胜自己的力量。
      并且,人要战胜的不仅仅只有自己。人作为悲剧性存在,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他们只能希望有一个更强大的力量来帮助自己。即使不是给予任何物质上的帮助,而只是给予精神的支持,也能让人这种有限的生物因为爱而创造无限的奇迹。
      对于很多人来说,当他们寻觅这种超越的存在时,他们找到了上帝。
      当这些人祈求上帝帮助自己的时候,不是为了自己,而是能让自己不为困难所阻扰,能有更大的勇气和力量去帮助别人。此时,即便上帝是一个大哥那样的存在,那也是能够带领信徒战胜困难,让他人获得拯救的大哥。对于这样的信徒来说,认信是为了更多的奉献。
      我相信,那个朋友是他们中的一员。
      我为在他们身上看到罗素的错误而庆幸。
      
      二
      亚里士多德有个被用滥了的命题:超然于城邦之外的,非神(超人)即兽。然而抛开兽不谈,熟悉古希腊城邦制的人都明白,超人未必都是如赫拉克利特那样主动远离城邦的,否则就不必有什么陶片放逐法,而晦涩哲人也不用为他那个被放逐了的朋友鸣不平了。
      由此可见,做一个超人是很难的,而做一个善良(符合社会德性)的人又是必须的。但是,对于认信了基督的信徒,是做一个符合社会德性的善良之人呢,还是做一个或许恰恰是教义所要求的超人呢?
      再说一个罗素反驳基督信仰的例子,大意是如果一筐苹果上面部分都烂掉了,那么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剩下来的都是好苹果。这个例子可以反驳认为这个世界是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也可以反驳认为地球的恶与非地球的善相平衡从而使得宇宙整体上是和谐的。因此很有可能,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充满恶,而上帝为何要创造它则是超越于我们的理性理解能力的。
      一个信徒,生存于这样的世界,是痛苦的。
      这几天恰好重读《鼠疫》(说恰好,是因为我已经不关心国事好多天),在第二次布道中帕纳卢神父提出一个命题:要么全信,要么全不信,没有中间道路。
      于是,我很想问那个朋友,如果你只能做一个善良的人,而信仰要你去做一个超人,怎么办?如果你最后可以成为一个超人,可是善良的人为此抛弃了你,怎么办?如果哪怕你只是想做一个善良的人,可是你的善良不等于整个社会德性时,怎么办?
      要么全信,要么全不信。此时,选择在哪里?
      
      三
      帕纳卢神父承认,有些事是我们可以解释的,有些则是我们无法解释的。即使抛开任何神学玄谈,这都是一个很现实的命题。就好像也许我们无法从形而上的角度解释灾难为啥发生(我们无法证明却也无法证否帕纳卢神父第一次布道中的天谴论),但却可以解释为何灾难竟至如斯地步(我们可以谴责加缪笔下的政府在工作上给鼠疫的爆发和传播带去便利)。
      于是推而广之,我们可以在离开上帝问题的地方自由地探讨人类社会。能够解释的我们不断给予看似越来越完美的解释,而不能解释的则丢到思想下水道里不闻不问。
      要么全信,要么全不信。可是现在看来我们可以既信又不信,只要我们离开上帝远远的。一个只是在神坛上用高深莫测的天谴论来恐吓迷信听众的神是最远离人心的。(或则恰恰又是最贴近丑陋人性的?)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神只是从云端冷眼观瞧世人。但是一个信徒,当他选择全信,选择让上帝存在时,却看到依旧有如此之多的恶,以至于即使付出一切也无法救赎时,是何种心态?
      不可能要他们随缘,要他们淡然处之。因为他们选择了全信。此时,有多少信徒能坚守望德?
      于是我们又很想问那个朋友,如果你选择了全信,可是当你看到你的祈求没有得到回应,仍然有无数人是你无法帮助时(而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你会如何?
      最后再说一次罗素吧。如果是罗素,如果是那个写《幸福之路》的罗素,或许他会用他特有的幽默来面对。因为他不是信徒。我也不是信徒,因为上面的问题我更是在问自己,而我还不知道答案。
      但是一个信徒就必须知道答案吗?还是说做一个基督徒,就是在探索中回答呢?
      又或者,认信基督,就是一种回答?
      
      四
      扯远了。
      祝那个朋友一路走好。
      或者用另一个朋友的话来说,“他看在眼里。”
    Tag:认信 基督
  • 2008-06-08

    不是谁都能注疏VS我也来注疏——从《伊翁》注疏本的(我以为的)一个错误说起

    译者: 王双洪
    作者: (古希腊)柏拉图
    副标题: 经典与解释
    ISBN: 9787561759868
    页数: 165千字224页
    定价: 24.8
    出版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装帧: 平装
    出版年: 2008.05

      本书译者在义疏(本书第96页)中找出了一个苏格拉底的逻辑错误:“但是表述2中关于占卜的举例存在歧义。如果仅仅讲解作为技艺的占卜,涉及占卜的仪式、过程等等,当然占卜者比伊翁解释得好。如果讲解某位诗人描述占卜的不同段落,或者不同诗人关于占卜的不同描述,只需要解释占卜的技术操作层面即可,毫无例外,占卜师总要比诵诗人更胜任做解释;但是,如果抛开技艺层面的东西不谈,涉及占卜的作用,什么事情应该求占,什么事情不应占卜而应求诸自身,占卜的情节在诗中的作用等等问题,占卜者就未必能比诵诗人解释得好。
      
      事实果真如此吗?苏格拉底在这里犯了逻辑错误吗?
      译者区分了两种情况。就第一种情况来看,当然没有争议。既然技艺是“一对一”的,而诵诗人又确实没有占卜技艺(排除一个诵诗人恰好又是占卜师的情况),那么自然在占卜的解释上不可能比专业占卜师更好。
      再来看第二种情况。在这个层面上,作者提出了两类解释对象:一为是否该占卜,二为占卜在诗作中的作用。
      事实是,第二类对象恰恰是最先被否定掉的。试问我们在什么情况下会追问某一情节在一部文学作品中的作用?答案是在探讨文学创作手法时。如果一部作品是纪实类的,那么我们不会去追问这一情节是否真的发生;如果是虚构的,我们更不会去追问这一情节有多少真实性或者是否影射现实。我们只会问作者安排这样一个情节像表达什么思想?这样一种表达方法运用了文学创作上的什么手法?但问题在于,对于创作手法的探讨在《伊翁》中又恰恰是苏格拉底忽略掉的(为何不用‘否定’这一较强说法?)。正因为如此,他才不断强调不同诗作内容的同异,而愚蠢的伊翁却以为他说的是不同作品的创作手法哪个更好(当然他认为是荷马最好)。既然在苏格拉底看来这不属于诵诗人解释的对象(无此技艺),那么无论占卜师技艺是否包含这一内容,诵诗人的解释水平都不会比占卜师更好。(为何在两类人都没有这一技艺情况下,排除出于偶然的胜负?)
      对于第二种情况,我们必须首先明白这属于什么问题,或者说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会去思考是否应该占卜?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生存方式问题,我们追问是否应该占卜即在追问该以何种方式生存(当然占卜本身也是为了回答这一问题)。因此,说这类问题是苏格拉底关注的核心所在是不为过的。那么,诗人或者诵诗人是否以回答此认为为己任?
      译者在义疏中表达了这个意思,即苏格拉底启发伊翁去思考,自己的任务不仅在于表演,更在于解释。然而,我认为这并不是回答。答案应该是:诵诗人的任务固然不在于表演,但也绝不在于解释。解释,是哲人的任务。
      或许这里对解释做一下分析是有必要的。
      可以有两类解释,一在求真,一在求善。因此重新界定诗人或诵诗人的角色,则在求真。求善乃哲人之职责,或者唯独哲人知善。真服从与善,方才有善意的谎言或高贵的谎言。(陈康所说的一元唯善论并不只有存在论意义。)
      在求真的意义上,苏格拉底承认存在和御车人技艺相对的诵诗的技艺(538b)。这一承认之所以模棱两可,乃在于普通技艺靠理性,而作诗或诵诗则靠灵感。
      所以,诗人或诵诗人的任务并非在于教育或求善,而在于准确地传达神意,求言语之真。解释的任务唯哲人方可胜任。诗与哲学之争,所争或许恰恰在此。
      综上所述,本书译者在义疏中提出的这个所谓逻辑错误是不成立的。因为诵诗人的任务只在于传达,而和求善(生存方式)意义上的解释无涉。
      至于占卜师是否关注这个问题,并不是我们要考虑的。(同样,为何排除偶然情况?)但是可以补充一点:《伊翁》中苏格拉底三次提到占卜,包含了清醒和迷狂两种情况。因此,可以说无论在那种情况下,占卜和作诗或诵诗都是一样的。
      倒是另外有一个逻辑错误,即541a5到b5这段话。那么这里是否可以像译者所说的那样,将其看做是苏格拉底为了让伊翁暴露出自己的无知?逻辑是理性的象征,无逻辑表示无理性。但是伊翁作为诵诗人,无理性恰恰是其特征。那么苏格拉底究竟是为了暴露其无知,还是为了再一次论证自己的观点,只是是以讽刺伊翁的方式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解经成了风潮,似乎只要是个人都可以去解经了,而解经质量是不用多加考虑的。所以有了这篇东西的题目,所以有了上述超简略版的义疏。无论是疏得有理还是疏得胡说八道,总之题目是不会因此而出错的。难道这也是一种反讽不成?
      
      最后有个问题,哲人在铁环链上的哪一环?
      如果说是在诗人之前,那么哲人必定是身处理想国;如果说是在诵诗人和人民之间,那么哲人还算幸运,身处尚未无可救药的城邦。可惜,不幸的苏格拉底身处这一链条之外,而我们得知他生活在那个毒死他的雅典。或许这就是为什么牛虻再怎么叮咬雅典都没有用,因为它是只铁牛。

  • 2008-06-03

    第二夜:狼

      飘下第一朵雪花后的第十五天,狼群袭击了村子。
      作为一次迫不得已的突袭,这一役收获颇丰而损失几乎为零。说损失几乎为零,是因为参加战斗的二十八只狼中,只有最弱的那只未能和大部队一起回来。或许它被村民打死了,或许在大雪纷飞中迷路了,不管怎样这并不重要,因为它是最弱的。从来它就在族里扮演受欺负的角色,往后再另找一只就是了。只要始终有这么一个角色,由谁来扮演则是无所谓的。
      为了方便起见,我们不妨叫它P,因为狼是没有名字的。何以狼会没有名字,谁也不知道。P是一只——或许与我们一只以来对它的称呼不符——善良的狼。我们不知道它曾伤害过谁,哪怕只是一只兔子。为此在族里它备受非P们的嘲笑和攻击。
      事实是,不想伤害村民的P溜进了一户人家的柴房里,然后很不幸地被压在了成堆的干柴底下。谁也没有注意到它的消失:群狼没有,村民也没有。袭击后的第二天,这户人家的小女孩去柴房时,见到可怜的P正被压在树枝下面动弹不得。
      接下去会如何呢?惊声尖叫—村民围攻—活捉扒皮?哪个都没有发生。或许是神对P一向来的善良的回报,小女孩悄无声息地救下了P,为它包扎伤口和提供食物。几天下来,不幸的P更加不幸了,因为它喜欢上了这个小女孩。我们不知道这种感情能不能称之为爱,因为我们不知道在狼的感情中是否有爱。
      但是仅有喜欢就够了。P决定为这份感情做出牺牲,它打算放弃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身份——狼。是的,它开始思考去成为一个人。或许一只狼不会去爱,但一个人一定会去爱。因为神说爱是人的本质。
      一只狼怎样才能成为一个人?P不知道。但它相信族里的老巫婆一定知道。要知道,狼是一个古老的种族,古老到足以产生出巫婆这样的厉害角色。同样,为了方便起见,我们不妨称这个狼巫婆为狼外婆。
      回到山里的P径直找到了狼外婆,而狼外婆也果然知道如何使狼变成人。方法很简单:只要一直往北,翻过无数座大山,越过无数条大河,走过无数片草原,一直去到谁也没去过的极地,就可以找到大地女神的水晶宫殿。传说中无论谁只要能够去到那里,就可以让女神满足自己一个愿望。任何愿望都可以,即使是上天堂。
      “可是,从来没有谁去到过那里。所有的冒险者都死在了路上。要知道,这毕竟只是一个传说。”狼外婆说完这最后一句,就转过头去接着拨弄她的玻璃球,再也不理睬P了。对于狼来说,玻璃球的魅力远远大于一个有着远大理想的灵魂。当然,狼是有灵魂的,而成为人毫无疑问是世界上最远大的理想,因为神据说总是偏爱人的。
      于是,和一切古老却又年轻的故事所讲述的一样,我们的P默默地离开了非P们,朝着北方,往大山深处走去。要知道,这并不伤感,不仅因为P从此可以不再扮演受欺负的角色,更因为一个梦想足以像太阳一样,照亮一切阴霾与不快。
      远方极地,水晶宫殿里,大地女神正透过她的玻璃球,面带微笑地注视着默默前行的P。我们不知道她究竟是对玻璃球感兴趣,还是对那闪烁着灿烂光芒的灵魂感兴趣。因为据说神的心思是人无法揣度的。
    Tag:梦十夜
  • 2008-05-31

    第一夜:尿意

      西线失守,第二十二装甲师全军覆没。当我得知这个消息时,联军距离我所在的指挥所只有一天半路程。元首发来电报要求死守,可是这里的任何一个士官都明白,那已经是不可能的任务。于是我决定下令全军撤离。
      当然,我从来没打算活着离开这里,接到元首的委任命令时不会,现在更不会。副官希望我能和部队一通撤退时,我正打算前往医疗队。我笑着跟他说除非我死了,那时我的尸体是无法拒绝任何要求的。可惜他必须在此之前离开,因为这是我最后的命令。
      直说了吧,我准备自杀。去医疗队就是希望谢利曼医生能给我一些可以让我安静死去的药水。我听说有军官在最后的家庭聚餐上用手榴弹把全家人一起送往天堂的,可是那样太招摇了,况且我也没有家人可以和我一起分享这最后的晚餐。至于子弹,那应该留给敌人的身体,即使我做不到,也该把机会留给其他战友。一个失败的军官,该做的只是安安静静地去死。当然,也用不着遗嘱。
      很幸运,谢利曼医生把他留给自己的药水分给了我一半。
      现在,部队已经撤离完毕了,这里几乎成了一个空城,只有我还像孤魂野鬼一样在此徘徊。讽刺的是再过一会儿,我的这一身份就名副其实了。
      文件该烧的都已经烧了,房间也已经收拾好了,这身军装本该再烫一下,可惜已经没有时间了。虽然这和我一向喜好整洁有序的性格相悖,但尸体是不需要整洁有序的。
      这就去死吧。
      在床边坐下,看着玻璃杯里两厘米高的无色药水,奇怪的是我既没有思绪万千也没有心如死灰。有的居然只是强烈的尿意。前一次去厕所是什么时候?一个小时前?两个小时前?还是三个小时前?我不知道自己边盯着玻璃杯边思考这问题一共过了多长时间,等到眼睛开始发痛,我还是决定顺其自然,最后再去一趟厕所。
      在厕所里,我的拉链还没拉到一半,联军的第一发炮弹便打中指挥部。或许是本能没有让我赶紧回到房间里喝下药水,而是冲出一口气冲出了指挥部。远处敌军正缓缓向这里走来。有谁曾想到过自己会被尿意从死亡边缘拉回来?
      可是接下来呢?是逃回首都,接受军事法庭的审判,还是等着近在咫尺的敌军过来,做一个俘虏?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个问题,而且是个大问题。
      不过我决定先找个地方,解决一下刚才还没来得及解决的事情。
    Tag:梦十夜
  • 2008-05-27

    回顾此次博士生考试复试

      2008年5月11日,我参加了浙江大学公管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生考试复试。复试导师组名单:毛丹、陈剩勇、万斌、高力克。现回顾当时情形如下(由于我此前并未见过此四位老师,无法区分谁是谁,故下面略去具体名字):
      一
      自我陈述时,我以共和主义,尤其是佩蒂特的共和主义思想为中心,阐述了自己今后的研究构想。从四位导师的反映来看,我认为将近有八成的可能是他们并不了解佩蒂特的思想,对于共和主义的了解可能也仅限于一般政治思想通史层次的水平。
      
      二
      四位导师只有一位在最后提出了一个问题:我对中国政治建设的想法。我围绕民主法治来谈。
      第一点谈到法治与自由不可分割,不可能像郎咸平那样只要求法治而自由后行。
      一位导师认为中国目前是历史上最自由的阶段,并且正不断地更加自由。如果说中国人没有自由,那也是没有政治自由。
      出于种种原因我并没有当场反驳。
      反驳如下:
      或许仅有政治自由是不够的,但没有政治自由,就没有其他自由。政治自由是一切自由的基础。或者可以这样表述:没有政治自由,其他自由并非(无支配)自由,而只是主人的赏赐。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说我们有自由,不如说我们有比别人更好的命。
      第二点,民主与法治不可分割,不可能像郎咸平所认为的那样,法治现行而民主后进。并且我在一开始便已申明,对于何谓民主有不同界定,我的上述观点基于我自己对民主的界定。
      一位导师首先给于的反驳是:民主与法治并非不能分割。在古希腊时代,法治恰恰与民主相矛盾。法治所追求的良法之治精神恰恰不可能来自民主制安排。总之,两者在概念逻辑上还是历史上都不相容。
      出于种种原因我并没有当场反驳。
      反驳如下:
      首先,历史性:不能否认当今法治是规制民主失败的重要手段,而我们在谈论民主时,往往直接在民主中赋予了法治精神,如对权利、自由的保护等。例如萨托利在谈论民主时,赋予民主的少数权利的多数限制特征,就完全是属于法治精神的。因此,即便历史上两者不相容,但今天两者是完全相容的。另外,虽然历史上是不相容的,但我们不能因为西方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阶段,就否定今天我们跨越式发展的可能,就认为我们也必须经历上千年的时间才可能实现两者的相融合。
      其次,概念性:民主与良法之治精神并非如此不能相容。第一,在最基本层面,民主也罢,法治也罢,都必须具备一种道德认同,而道德认同正是一种投票,无论是积极主动还是消极被动。因此,法治的实行本身就代表一种民主。无论我们赋予良法以何种超验性,实践上为大家奉行而不是反抗的法就是良法。第二,代议制民主固然是间接民主,但立法仍然是一种民主行为,并且正如许多国家宪法所要求的,代议士以自己的良心来表决,而这里的良心保证了法之为良法;马克思主义的议行合一制,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是摆脱了意识形态的阶级,无产阶级控制立法机构,立法机构有效控制行政机构,试问一个由无意识形态阶级成员组成的民主议会,怎么可能不立良法?再来看论辩式民主,这也是我在陈述中的核心概念之一(四位导师似乎都没有对此表示出兴趣和一定的认识)。论辩式民主的最主要内容就是法律、政策等的可论辩性。一部法律最初可能不是良法,有缺陷,但只要保证其可论辩性,那么也就能够保证最终形成良法,而这本身就是一个民主论辩过程。
      再次,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我们要谈论的既不是历史也不是逻辑,而是历史与逻辑的相统一。这就是中国政治改革今后的具体方向。我们不呢因为历史的不曾出现和概念的理念性,而放弃探讨、实践的可能。
      综上所述,民主与法治是不可分割的。
      
      另一位导师谈到香港经验,即香港是有自由(法治)而无民主。他认为如果说当前中国要实行法治,就必须发动全民力量,那么就可以证成民主与法治的不可分割。
      对于这一观点我表示认同,但如前所述,首先不能因为历史性而否认当前的可能性,其次这也只是论述民主与法治不可分割的一个入思角度,并非唯一。
      
      最后,我在递交的一篇课程论文中所探讨的就是民主与法治问题。不管在事后导师组集中打分时是否看了这篇论文,可以肯定的是事先他们并未看过,因此对我的学术兴趣和认识水平并没有了解。这在我看来是他们在今后复试时应当改进的地方。考生递交材料应当在事前阅读,而非事后。
      
      
      三
      很显然,唯一的名额是预定给那个团中央推荐生的。虽然我并不知道他的成绩,但从名单排序上来看我推测他在我(第二名)之后。(不知道第一名最后是否能够争取到额外的名额。)所以,建议各位考生一定要弄清楚导师究竟有几个名额,并且是否有团中央推荐生报考。
      (注:以上并非抱怨,而是陈述事实。我相信自己的学术水平是不如那个推荐生的。)
    Tag:民主 法治
  • 2008-05-24

    Macross F 插曲集

     

     第六话结束曲,听到"it's long long goodbye"一句时真是感动得要命啊o(∩_∩)o

    翻唱《可曾记得爱》,可惜只是ED,太短了……

    What'bout my star (*^__^*)

     第三话插曲アイモ,怎么觉得有点像Plus的主题曲?记性不好了呀!

     第七话插曲インフィニティ(好像是这名字)

    第一话插曲射手座☆午後九時 Don't be late。其实吧,我觉得这首歌不是一般的难听(一 一!)

    我的男友是飞行员,超感人啊!!!!!可惜,不全……………………

     

     

     

    Tag:Macross F
  • 2008-05-22

    传说

      传说在遥远的北方有一个村子,任何厌倦了男女之间千年之战的男人,都可以去到那个只有他们才见得到、进得去的天堂。在那里,你可以找到想要的一切,除了女人。
      好像只要翻过挡住极地魔风的白龙山,再朝着银色之星闪耀的地方走上七天七夜,就可以见到那个村子了。
      但是你一旦进去,就再也别想出来了。如果有哪个男人侥幸逃了出来,村子就会派出杀手,即使是到天涯海角也要杀了那个叛逃者。
      老人们说,杀手都是女的。她们会用尽一切办法让叛逃的男人迷上自己,然后再慢慢将其折磨致死。不过有人说,很多叛逃的男人最后是在这些女杀手面前自杀的。这些杀手从来没有失手过。
      我打算干完这一票就收手,然后去那个村子。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
    Tag:
  • 2008-05-21

    临终立场有什么问题?

      贝尔在书后注脚里提到了海德格尔的向死而生。但是临终立场不可能解释为向死而生。
      。首先,向死而生与其说是一种终极结果,不如说是一种存在过程,或者说“是”的过程。甚至可能连“是”的“方式”都很难谈得上。在海德格尔看来,传统存在论最大的问题就是把作为动词的“是”当作了名词,而基础存在论的目的就在于追问是本身,追问存在的自我涌现过程。因此,打个不大恰当的比方,就像康德所说,只有哲思而没有哲学,在向死而生意义上,只有去是,而没有是者。因此,如果说临终立场是当下我可以确定的,在我临终时想要过的那么一种生活,那就和向死而生有根本性区别。
      其次,在海德格尔看来,死是最切己的,旁人不可能替代,因此向死而生是此在的切己存在状态。这样一种极度个人主义化的思想(此在之间的问题海德格尔也探讨,但诚如陈嘉映所说,多少有点应景的感觉)也与社群主义的观点不相容。当然,也不是说这样一种切己的存在过程不可能社群化,但是结果是相当危险的,那就是纳粹主义。海德格尔也谈德意志精神,可这或许也正是他在政治上被人指责的地方。一种与美、俄两类意识形态相抗衡的日耳曼精神。想来临终立场是怎么也不想自己被如此误解的吧?
      因此,将临终立场诉诸于海德格尔是不明智的,要么是彻底的多元主义,要么是彻底的极权主义。
      
      此外,临终立场是作为一种对原始状态的批判而被提出来的,可是在我看来,两者其实没什么本质区别,甚至可以说临终立场极度依赖于原始状态。尽管作者在注中指出,原始状态追问正义,而临终立场追问想要的生活。但这两者是以逻辑必然性相连的。罗尔斯的正义无非是社会基本善的分配。而正义的实现标准乃是社会基本善的指数,不是愿望的实现程度。这就意味着一旦思考什么是想要的生活,就必定涉及社会基本善问题,因而必定牵涉到正义原则。如果对此不加以考虑,那么就只能又回到相对主义的不可知去了。并且这很可能最终导致极端个体主义。个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个别社群。这种相对主义,实在没什么吸引力。
      另一方面,临终立场的逻辑其实和罗尔斯没什么太大区别。在罗尔斯看来,两原则的现实可以给原始状态提供了反向的证成;而作为临终立场,其实也只是给当下想要的生活找了个相对好听点的名字。只要我确信这一当下生活是我想要的,自然也就证成了临终立场。你证我我证你,最后都是一个圈。
      
      由此可见,临终立场既难以诉诸到极端抽象的基础存在论,也难以摆脱原始状态的阴影。名字固然好听,可是在我看来并不那么有用。
  • 2008-05-18

    Come Rain Or Come Shine

    Im gonna love you like nobodys loved you come rain or come shine
    High as a mountain and deep as a river come rain or come shine
    I guess when you met me it was just one of those things
    But dont ever bet me cause Im gonna be true if you let me
    Youre gonna love me like nobodys loved me come rain or come shine
    Happy together unhappy together and wont it be fine?
    Days may be cloudy or sunny
    Were in or were out of the money
    But Im with you always, Im with you rain or shine

    参加婚礼,突然想起这首歌来了。歌总是美的,现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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